關于處理法人登記證書到期社會組織 的告知函
索 引 號: | CJZ028/2019-000064 | 信息分類: | |
發(fā)布機構: | 昌吉州民政局 | 發(fā)文日期: | 2019-06-06 |
文 號: | 昌州民函字〔2019〕27號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稱: | 關于處理法人登記證書到期社會組織 的告知函 |
關于處理法人登記證書到期社會組織
的告知函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貴局許可的昌吉州惠民職業(yè)培訓學校、昌吉州建設職工培訓中心,在我局登記注冊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已過期,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辦理延續(xù)手續(x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相關規(guī)定,法人登記證書、印章已于到期之日自行廢止,近期我局將對法人登記證書到期的社會組織依法進行處理。
特此告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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