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州財政局《關于做好2015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昌州財預〔2015〕46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昌吉州外僑辦2015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如下。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能
1、 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外事、僑務、口岸、邊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自治區(qū)、自治州關于外事、僑務、口岸、邊防工作的指示、決定;負責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自治州外事、僑務、口岸、邊防工作的規(guī)劃和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研究外事、僑務、口岸、邊防工作的重大問題,了解和掌握外事、僑務、口岸、邊防工作情況;協(xié)調自治州重大外事、邊防、僑務和涉外涉僑活動,負責處理或協(xié)助處理自治州重大涉外涉僑事務。
3、按規(guī)定承辦和審批因公出國(境)人員以及邀請外國來訪人員的有關事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州因公出國工作;負責調研和指導對外交往與交流;負責接待來自治州訪問的國賓及其他重要外賓;接待來自治州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以及進行采訪活動的外國記者;負責自治州領導出國(境)訪問的有關事宜;統(tǒng)籌安排自治州黨政領導人的外事活動。
4、根據中央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tài)口徑;配合和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自治州對外對僑宣傳、文化交流和群眾性外事、僑務教育工作。
5、負責對自治州縣(市)外事僑務機構進行政策指導和業(yè)務指導,組織自治州外事僑務干部的培訓工作;加強對涉外人員的政策、紀律教育。
6、負責或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國際與國外有關機構和人員以及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款物的工作;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引進外資、僑資、技術、人才和開拓國外市場、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等外事僑務為經濟建設服務的工作;指導和促進興辦僑屬僑資企業(yè),制定僑務扶貧規(guī)劃、措施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7、負責烏拉斯臺口岸的綜合管理;指導亞中商城二類口岸工作;在緊急情況下對口岸各單位協(xié)調不一的問題作出仲裁;督促檢查口岸各檢查、檢驗單位的查驗工作;檢查和掌握口岸過貨計劃執(zhí)行情況;組織口岸的集、疏、運工作。
8、按國家關于口岸開放的各項政策和規(guī)定,負責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實施口岸規(guī)劃和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口岸的各項涉外問題,對口岸涉外問題和違反外事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和提出處理意見;做好口岸各項服務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邊境管理工作,對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組織實施邊防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已建設施。指導并參與邊防會談會晤。負責中蒙邊界昌吉段國界的勘界聯(lián)檢工作及界標界務的日常管理事務;負責鄰國情況調研以及與鄰國交往、鄰國涉外事務處理工作;組織開展軍、警、兵(兵團)、民聯(lián)防工作。負責自治州邊防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綜合科、外事科、僑務科、口岸科、邊防科
二、2015年部門預算公開
(一)預算支出主要內容
2015年預計支出合計256.64萬元,
其中:
1、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66.31萬元。
2、工資福利支出:155.19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35.14萬元。
三、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情況
“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情況93500元
其中:
1、車輛運行費87000元
2、接待費6500元
昌吉州外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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