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州財政局《關于做好2016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昌州財預〔2016〕2號)有關規(guī)定,現將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2016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信息公開如下。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能
受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擔土地利用,礦產資源總體規(guī)劃和專項規(guī)劃編制設計的研究工作;承擔有關國土資源評價和調查工作;承擔國家、自治區(qū)、自治州批準建設用地項目的土地權屬勘界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地質勘查項目的設計審核、質量監(jiān)理等工作。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內設8個科室,分別為:辦公室、總工辦、規(guī)劃一室、規(guī)劃二室、勘測一室、勘測二室、經營室,財務室。
(三)人員編制
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相當于科級,核定事業(yè)編制35名,領導職數4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1名,現在職人員34人,另聘用人員54人。
二、2016年部門預算公開
(一)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全口徑預算的原則,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支總預算2237.94萬元。
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
支出預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外交支出、國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節(jié)能環(huán)保支出、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農林水支出、交通運輸支出、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業(yè)服務業(yè)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區(qū)支出、國土資源氣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糧油物資管理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備費、其他支出、債務還本支出、債務付息支出、債務發(fā)行費支出等。
(二)關于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2016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根據自治州財政局《關于下達昌吉州本級預算單位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收入預算為2237.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2237.94萬元占100 %,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2.42 萬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16年承接的項目業(yè)務量減少,人員減少。政府性基金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減少)0 萬元,主要原因是我院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
(三)關于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2016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2016年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支出預算為2237.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335.6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5.5萬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16年承接的項目業(yè)務量減少,人員減少;項目支出預算1902.3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6.92 萬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16年承接的項目業(yè)務量減少,項目支出減少。
(四)預算支出主要內容
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基本支出預算335.6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5.5萬元,減少1.6 %。主要原因是:我院2016年承接的項目業(yè)務量減少,人員減少,工資福利支出減少。具體明細包括(明細到項):工資福利支出278.6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5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3.493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1902.3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6.92萬元,減少0.8%。主要原因是:我院2016年承接的項目業(yè)務量減少,項目支出減少。具體明細包括(明細到項):工資福利支出608.7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2.5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91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30萬元。
(五)2016年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公開
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335.63萬元, 其中:
人員經費322.10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職業(yè)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y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y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y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個人農業(yè)生產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公用經費 13.53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三、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
2016年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三公”經費預算安排總額為85萬元,比2015年預算安排減少5萬元(詳見附表【4】),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單位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自治區(qū)十條規(guī)定,嚴格控制,減少接待。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
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項目支出沒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自治區(qū)十條規(guī)定,壓減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預算
公務接待費預算安排5萬元,比2015年預算安排減少0.4萬元。主要用于國內公務接待支出主要是業(yè)務來賓單位基本用餐等。2016年預計接待批次75批,接待人數820人。公務接待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單位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自治區(qū)十條規(guī)定,嚴格控制,減少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安排80萬元,比2015年預算安排減少12萬元。主要用于購置兩輛皮卡車30萬元,用于生產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0萬元,用于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及加油服務。
昌吉州國土資源規(guī)劃研究院單位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8輛,本年度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單位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自治區(qū)十條規(guī)定,嚴格控制,減少車輛維修。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6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5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01萬元,增長58.8 %。主要原因是我單位日常運行經費較上年增大 ,主要是取暖費及福利費較上年增大。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192.9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2.9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底,本單位占用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
1.房屋 2839.66平方米,價值 644 萬元。
2.車輛 8輛,價值153萬元;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8 輛,價值 153 萬元;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 0 輛,價值 0 萬元;其他車輛 0輛,價值 0 萬元。
3.辦公家具價值 22 萬元。
4.其他資產價值 525萬元。
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1 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0 臺(套)。
2016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經費 30 萬元,安排購置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0 臺(套)。
五、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二、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三、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四、其他資金:包括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六、項目支出:部門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州本級部門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七、“三公”經費:指州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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