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和《關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fā)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辦函〔2023〕544號)相關要求進行編制,報告中所采用數(shù)據(jù)統(tǒng)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我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區(qū)、州黨委、人民政府對有關做好財政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及時、準確地公開相關財政信息,扎實做好財政信息公開工作,積極打造“陽光財政”。
(一)主動公開方面
一是預決算信息公開。根據(jù)《預算法》和《預算法實施條例》對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內容和時限要求,按照自治區(qū)財政廳規(guī)定的統(tǒng)一模板,完成全口徑財政預決算、預算調整、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公開。目前,我州各級財政部門均在人大批準后20日內公開本級政府預決算信息,全州部門單位在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均已公開部門預決算信息,并對“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進行了詳細的對比說明,實現(xiàn)公開的真實性、準確性,做到預決算、三公經費公開全覆蓋。
二是政府債務信息公開。2023年,州財政局嚴格落實《自治區(qū)政府債務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按照要求逐項公開。根據(jù)2023年年初人代會批復,及時對昌吉州2022年地方政府債券限額、政府債務余額、政府債券發(fā)行使用、還本付息、州本級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執(zhí)行情況和2023年地方債券還本付息、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安排預算情況進行公開。根據(jù)2023年8月人大常委會批復,及時對昌吉州2022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政府債務余額、政府債券發(fā)行使用、還本付息決算情況進行公開。做好2023年新增債務限額和州本級預算調整公開工作,對年內四次預算調整情況進行公開。
三是直達資金和鄉(xiāng)村振興銜接資金公開。2023年按照要求將累計下達47.02億元直達資金和6筆鄉(xiāng)村銜接資金共計6.56億元全部予以公開。
四是績效管理公開。督促全州各部門單位負責將財政部門審核后的項目支出績效目標隨部門預算,同步向社會公開,2023年全州共公開1054個部門整體績效目標和103個重點項目績效評價。
五是其他公開內容。全面公開州財政局的行政權力清單和行政責任清單,實時進行動態(tài)更新調整,及時發(fā)布國家和自治區(qū)設立、調整和取消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文件,動態(tài)調整、發(fā)布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涉企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目錄清單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辦理結果公開。2023年,州財政局共承辦代表建議、提案6件,按時辦結率達到100%。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件,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已與申請人進行溝通反饋,全部答復完畢,未發(fā)生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科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管理。一是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抓好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大公開,認真做好發(fā)布前公開審查,確保主動公開不超時、依申請公開答復不超時、政策文件文字解讀不超時。每月末對表檢查相關模塊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確保信息公開及時、準確。二是我局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三審三?!奔氨C軐彶橹贫?所有政府信息公開前,經分管領導、單位主要領導審批后才能公開,確保所公開信息不泄密。三是及時整改,積極配合政府電子政務辦對政府信息公開錯字、敏感詞匯進行修改。
(四)平臺建設方面
一是依托政府網站,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及時、準確更新相關模塊信息,全年未出現(xiàn)發(fā)布不及時的情況。結合財政業(yè)務,及時發(fā)布財政預決算信息、財政收支情況、“三公”經費安排、債券資金使用情況、惠企利民資金使用情況、“部門動態(tài)”等信息,有效提升財政信息公開透明度。二是擴大群眾參與,暢通民意反映渠道。公眾不僅可以通過區(qū)政府網站“互動交流”模塊咨詢相關財政信息,也可以通過書信、電話、傳真等途徑咨詢財政信息。
(五)監(jiān)督保障方面
明確辦公室為政務公開的責任科室,組織協(xié)調、指導推進全局的政務公開工作,對各業(yè)務科室政務公開業(yè)務進行培訓,有效提升我局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業(yè)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我局自覺主動接受工作考核和社會評議,2023年度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后果情況。
現(xiàn)就主要公開事項報告如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0 | 0 | 0 |
規(guī)范性文件 | 5 | 0 | 5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處罰 | 17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76.885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yè)企 業(yè) | 科研機 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開申請3條,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已與申請人進行溝通反饋,全部答復完畢。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3年我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17件,沒有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3年在信息公開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創(chuàng)新性政策解讀仍待加強,特別是使用一圖讀懂、視頻講解、動畫展示等解讀方式仍不夠豐富。二是宣傳引導力度仍需加強,特別是政府采購、會計事務、補助補貼等與企業(yè)、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領域主動宣傳力度仍不夠大。三是依申請公開流程管理仍需完善,在前置性審核方面仍需加大力度。
2024年我局將繼續(xù)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強化解讀。圍繞公眾普遍關心的民生支出、涉企資金、專項債券、政府采購等重大政策,根據(jù)配套政策、實施細則或具體措施的出臺情況,及時跟進宣傳,做到出臺一條、解讀一條,讓政策深入人心。
(二)加大宣傳。全面、及時、準確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力度,增強主動性、權威性和實效性。創(chuàng)新政務公開宣傳載體和傳播手段,以多媒體融合建設為重點,進行分眾化、多樣化傳播,實現(xiàn)多渠道宣傳、全方位覆蓋。
(三)完善管理。規(guī)范政府信息依申請接收、辦理等工作環(huán)節(jié),專人負責閉環(huán)管理。建全審查機制,引入法律顧問,對答復書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予以審查,提供專業(yè)的法律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答復的規(guī)范性,增強政府公信力。
(四)提升效能。進一步完善業(yè)務培訓機制,通過舉辦講座、主動向其他單位借鑒經驗等多種方式,增強工作人員對新形勢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進一步完善聯(lián)動工作機制,進一步規(guī)范政務公開的內容、方式、流程及職責分工,層層抓好工作落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1.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聯(lián)系人:謝瑋
聯(lián)系方式:0994-2517772
昌吉州財政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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